首页| 论坛| 消息
主题:Exchange 2016邮件仲裁功能疑问
mango2018发表于 2018-07-13 16:06
现设定Exchange 2016上的邮件仲裁流,即部分用户发送邮件到组织外部需要经过特定的人进行仲裁,通过后才可发送成功。
仲裁时有“赞成”和“反对”选项,“反对”后会发送响应给这些发件人,但“赞成”后无任何反馈。
由此就引申出一个问题:这些发件人的仲裁申请如果一直未受阅,需要经过两天的时间才会得到该决策过期的消息。
Tecnnet上的解释是:“如果审批者删除,或将忽略审批消息,过期的消息发送给发件人。发生这种情况两天后在Exchange Online,和五天后在Exchange Server 2013。(Exchange Server 2013中可以更改此时间段)。”
以上是否代表在Exchange2016中无法更改此时间段?现用户反馈该时间段过长,会影响工作,能否有其它手段使得满足其中之一:
1.仲裁时“赞成”后会发送响应给发件人。
2.过期时间段更改得短一些。

求各位帮忙看看此问题,感激不尽!
回帖(3):
3楼:mango2018:审阅人本来就是组织里的,发到组织外只是一个场景。
..
2楼:审阅人本来就是组织里的,发到组织外只是一个场景。
现在的疑 ..
1楼:请问如果审阅人在组织内会有同样的问题么?

全部回帖(3)»
最新回帖
收藏本帖
发新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