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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求助]已删除邮件保留的设置。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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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楼  发表于: 2011-05-30
删除邮件保留的设置:我想在服务器上设置用户已删除邮件期限为7天,而后自动删除。具体步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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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该作者 1楼  发表于: 2011-05-30
楼主是要写一个具体的步骤!?Exchange技术论坛欢迎有想法可以写教程的人!

只看该作者 2楼  发表于: 2011-05-31
回 楼主(jh10b) 的帖子
如果只是已删除邮件的话可以参考下文:

如何为邮箱数据库配置已删除项目的保留时间
http://technet.microsoft.com/zh-cn/library/aa997206(EXCHG.80).aspx

如果还想针对其他文件夹(例如:收件箱的话),则可以部署托管文件夹邮箱策略来实现
只看该作者 3楼  发表于: 2011-05-31
回 2楼(opop) 的帖子
谢谢 ?真好
如何为邮箱数据库配置已删除项目的保留时间
应用到: Exchange Server 2007 SP3, Exchange Server 2007 SP2, Exchange Server 2007 SP1, Exchange Server 2007

上次修改的主题: 2008-05-13

本主题说明如何在 Microsoft Exchange Server 2007 中为邮箱数据库配置已删除项目的保留时间。默认情况下,已删除的项目将保留 14 天。

有关如何基于每个用户来配置已删除项目保留时间的详细步骤,请参阅如何为用户配置已删除邮件的保留时间。

  开始之前
要执行这些步骤,必须为您使用的帐户委派以下角色:

Exchange 组织管理员角色

有关权限、角色委派以及管理 Exchange Server 2007 所需权限的详细信息,请参阅权限注意事项。

  步骤
  使用 Exchange 管理控制台为邮箱数据库配置已删除项目的保留时间
打开“Exchange 管理控制台”。

在控制台树中,展开 Microsoft Exchange,然后展开“服务器配置”,然后选择“邮箱”。

在工作窗格的“数据库管理”选项卡中,展开包含要配置的邮箱数据库的存储组。

右键单击要配置的数据库,再选择“属性”。

单击“限制”选项卡。

在“删除设置”区域,在“保留已删除项目的期限(天)”中输入已删除项目要保留的天数。

单击“确定”保存更改。

  使用 Exchange 命令行管理程序配置已删除项目保留期的步骤
打开“Exchange 命令行管理程序”并运行以下命令:
Set-MailboxDatabase <database_name> -DeletedItemRetention 7.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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